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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内蒙古新闻报 2022-03-26 562浏览

事关进口冷冻食品!福建一企业被罚款1800余万元!

3月24日,记者从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开曝光1起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典型案例,一家企业被行政罚款1800余万元、相关负责人禁业5年。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表示,进口冷链食品贮存、加工和经营的单位(个人)应诚信经营,自觉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做到“人、物、环境”同防。 

2021年3月4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接到龙岩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厦门蔚麟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蔚麟”)经营的部分进口冷链食品内包装检测出阳性。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发现厦门蔚麟经营未进集中监管仓且未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冷冻食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厦门汉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汉记”)明知厦门蔚麟进口冷冻食品尚未取得入厦通行码,仍为其提供贮存场所。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厦门蔚麟委托某医学检验实验室对该柜货物其中一个批次产品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厦门蔚麟的总经理李某在接收到该份核酸检测报告后,将报告对应的单一批次修改为该柜货物全部15个批次。隔日,厦门蔚麟通过造假的报告,取得该柜货物对应的15个批次产品入厦通行码。厦门蔚麟在申请入厦通行码时填报虚假材料,且涉案食品数量多、货值金额大,涉案的部分食品的内包装经龙岩市疾控部门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2021年11月中旬,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综合全案情,对上述两家企业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厦门蔚麟处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18712555.2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厦门蔚麟及法定代表人张某、主要负责人李某作如下处理: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对厦门蔚麟法定代表人张某罚款153000元。厦门蔚麟及法定代表人张某、主要负责人李某都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同时,对厦门汉记没收违法所得510.8元,罚款135000元,对厦门汉记法定代表人林某罚款196369.36元,对厦门汉记主管人员林某罚款189769.36元。(何金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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